20210609・王寶兒/台北報導
曾獲藝文紓困1.0、2.0補助的藝文工作者,經文化部審查,已於6月4日直接由文化部撥款入帳補助款3萬元。圖為3月紙風車劇團為客家兒童劇《雨馬》舉行總彩排。(本報資料照片)

 曾獲藝文紓困1.0、2.0補助的藝文工作者,經文化部審查,已於6月4日直接由文化部撥款入帳補助款3萬元,文化部指出,扣除重複領取其他部會補助及已在企業、機關投保或領有公保退休金者,共發放8845人,核撥款項達2.6億元。

 文化部提醒,若一周後確認未獲得主動撥入的補助款,則可再依據藝文紓困4.0補助須知各規定重新申請。

 未曾獲得藝文紓困1.0、2.0補助的自然人及事業,7日已開放申請藝文紓困4.0。文化部公告申請相關須知,並表示本次紓困補助作業將依行政院「個人加快、產業加強、貸款加碼」的原則。自然人申請日期至今年7月12日止、事業申請則至8月31日止,為落實防疫及節省申請與作業時間,建議申請者優先採線上申請,申請案先到先審,加快各項審查及核定撥款作業。

 文化部說明,自然人申請部分,凡具我國國籍的自營或無固定雇主的藝文工作者,因受疫情衝擊而導致承攬契約或工作約定受影響,無論有無參加勞保等社會保險,皆可提出申請。

 事業申請方面,受疫情影響之藝文創作、展演及相關事業,且於我國登記立案的法人、團體及商號(個人工作室),則須依情況就「各類型藝文事業」、「受中央政府命令停業事業」及「藝文艱困事業」三類別中擇一申請。

(中國時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