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10802・林良齊/台北報導

請領新制退休金由本人自行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就可以,不需要透過單位辦理。(本報資料照片)

    立法院2019時三讀通過「勞工退休金條例」部分條文修正,納入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外國人納進勞退新制適用範圍,雇主應為這些外國人提撥6%的薪資所得至其個人帳戶,但有人好奇,人在國外也可以請領嗎?勞動部表示,只要檢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即可向勞保局申請。

    勞保局說明,取得永久居留證的外籍人士如果是在修法生效前到職且適用「勞基法」,則可以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,否則就應向勞保局申報提繳新制退休金。

    勞保局指出,勞工年滿60歲時,無論是否還在工作,只要填寫「勞工退休金申請書及收據」,寄至勞保局,就可以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,請領新制退休金由本人自行向勞保局提出申請就可以,不需要透過單位辦理。

    勞動部說,如果因僑居國外不能返國或來台請領勞工個人專戶退休金時,可由請領人擬具委託書,並需檢附經僑居地我國駐外使領館或由該國出具身分證明文件,委託代領轉發,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應包含中文譯本,並送我國駐外館處驗證,中文譯本未驗證者,則應由我國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。

    此外,但今年7月已經修正發布「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」規定,簡化因僑居國外,不能返國或來台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請領人申辦手續,如請領人檢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為英文者,經我國駐外館處驗證後,可免附中文譯本。

    但勞動部提醒,勞保局因審查需要,請領人仍應檢附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中文譯本外,如委託書及身分證明文件原本為英文者,請領人可直接洽我國駐外館處驗證,不須再將文件翻譯為中文,即可向勞保局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。

    而領取勞工退休金欲匯入國外或大陸金融機構者,匯款手續費須由請領人負擔,勞保局將由核發金額內扣除。

(中國時報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