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北大巨蛋運動賽事吸引滿滿人潮,16至22歲青年可用青春動滋券扣抵門票,欣賞精彩賽事,圖為15日中職中信兄弟對統一獅。(姚志平攝)
為鼓勵16至22歲青年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,教育部體育署於去年6月1日起常態發放每人500元青春動滋券。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已有80萬人登記領券、抵用金額約新臺幣2億5,000萬元、交易金額約3億3,000萬元,乘數效應約1.32倍。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期限至本月底,體育署呼籲領券民眾盡速使用,把握機會「做運動」、「看比賽」!
青春動滋券盼延續動滋券成效,讓16至22歲青年更容易參與體育活動和觀賞運動賽事,獲得店家、業者熱烈呼應,上路後申請登記業者共2,721家,體育署審核通過2,561家,其中「做運動」範疇共2,522家占94%,「看比賽」範疇39家占6%。
除了店家,縣市政府也積極推廣青春動滋券,如高雄市政府運動發展局就推出「運動雄青春 好禮大方送」方案,推出百件好禮,不限金額、次數,只要使用青春動滋券在高雄合作店家消費,即獲抽獎資格,每月抽出10項好禮,最大獎則是「高雄-沖繩雙人來回機票」,成功吸引青年朋友「動滋動滋」。
根據體育署統計,高市112年度青春動滋券抵用金額約新臺幣3,600萬元、113年度1,400萬元,雖非最高,但交易金額各約7,700萬元、2,500萬元,不僅是各縣市之最,且交易金額幾乎是抵用金額的2倍,外溢效益驚人,除了吸引青年朋友到高雄「做運動」、「看比賽」,也達到刺激在地消費的作用,帶動運動產業發展。
體育署提醒,青春動滋券限本人使用,且應妥善保存個人資料,避免遭有心人士盜用。為提供民眾完整1年抵用期程,112年度青春動滋券延長抵用至113年6月30日止,配合常態化措施,113年度青春動滋券業於今113年1月1日開放領用,抵用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16歲至22歲青年朋友,可把握領用時間,踴躍消費抵用,讓運動成為青春歲月的美好回憶。
(中國時報)